四川灾后:国家投资和捐助资金项目必须招标

作者:钢结构网    
时间:2009-12-22 21:00:22 [收藏]


    本报讯(记者高柱)四川省政府在日前出台的《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使用国家投资和捐助资金的项目必须招标。
    据了解,四川省将在3年恢复重建期实施众多工程,投资资金将超过1万亿元。为确保数额巨大的重建资金不被乱用,四川省政府规定,在灾后重建中,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凡是符合规定的范围并达到省政府规定的规模标准的,都必须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质量监督和招标后续跟踪管理,项目承包人和有关审核、监督责任人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对造成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通知》还要求,所有灾后重建工程承包人的确定方式和结果都要做到信息公开(保密工程和保密事项除外),各级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挂靠投标、串通投标、转包、违法分包、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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