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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决]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第7.2.17条与第8.2.5条有人认为有矛盾?

提问者:jinlingz 2011-08-22 10:37

我要回答  浏览次数:3417  离问题结束还有 -4622天-7小时-40分


其他回答(1)

  • 1楼 回答者:gongxiaoyun 回复时间:2011-08-22 10:44
  •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第7.2.17条是钢结构平板式柱脚铰接与刚接的规定;第8.2.5条是柱脚连接大样。前者是锚栓平面布置规定,后者是平板式柱脚、锚栓与基础的连接要求,图中的调节螺母是施工中调节柱垂直度用,这与施工习惯有关,构造是正确的。国标图集04SG518-3安装节点图(四)与该构造相同。施工单位可依据自身经验进行深化修改,也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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