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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决]关于GB50017-2003 8.9.3条的理解

提问者:zxc 2012-05-23 00:24

我要回答  悬赏:5 浏览次数:2690  离问题结束还有 -4340天-16小时-25分

关于GB50017-2003 8.9.3条的理解,该条文规定:柱脚应用低强度混凝土包裹,并应使包裹的混凝土高出地面不小于150mm,如果是厂房,还可以,但如果是公建呢?柱边室内高出地面一块,难看啊!该条还是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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