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会长对协会工作的研究

--钢结构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申报工作座谈会在沪召开

作者:钢结构委员会    时 间:2013-03-05 17:06:27    浏览次数:0[收藏]

    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特别是钢结构建筑逐步发展成为一种新型集成体系的形势,为掌握钢结构工程现实的施工管理状况,研讨钢结构企业申报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必要性、可行性,解决钢结构行业发展的“瓶颈”。根据行业企业的反映,按照住建部相关部门要求,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于3月2日在上海召开了钢结构企业施工总承包资质申报座谈会。
    近10多年来,钢结构建筑作为集成的建筑产品,在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工业厂房等建设领域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有的工程钢结构已经占到整个承包业务的60%以上。现行的房建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钢结构建筑的施工管理要求,钢结构技术含量较高、对作业人员技术素质和施工手段、设备有特殊要求,房建总承包企业在实施钢结构工程总承包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局限。由于资质的限定,一些总包企业承接钢结构工程后,往往是层层转包、层层压价,造成工程粗制滥造、为工程质量埋下事故隐患。
    参加座谈会的部分企业代表结合自身的情况,交流了当前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管理的情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许多钢结构工程实际上也全部由钢结构企业承担完成,相当一部分有实力、上规模的钢结构企业通过充实专业人员,加强专业配合,已经具备对钢结构工程的总承包管理能力,能够从工程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完成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工作,解决钢结构企业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条件基本成熟。
    从座谈会上钢结构企业反映的情况看,对钢结构建筑实施总承包管理势在必行。我国《建筑法》中明确规定,建筑主体结构不得转包,由于钢结构技术特点和专业要求,钢结构建筑的主体只能由钢结构企业承担。但由于建筑企业资质设定的局限,造成了事实上的违法转包,工程承包主体不清、管理关系不顺、责任不明等问题时有发生,不利于钢结构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此,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多次组织专家和企业进行研讨或论证,一致认为应该采取完善条件、充实人员和管理能力,通过渐进、分步实施方式解决部分具备条件的有实力、上规模钢结构企业的工程总承包资质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逐步推行设计制作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路子。推动钢结构行业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作用。(建筑钢结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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